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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山东省土葬政策)

更新时间:2023-09-23 12:30:42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90次

 

济南玉函山公墓续费年限

济南墓地的使用年限是陵园建设时征地的时限,一般为50年或70年,例如:山东福寿园是70年,满70年后类似我们住的房子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继续使用(这部分费用是陵园承担),如此循环。《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管理费每20年为一个缴费周期,前20年的管理费含在第一次的购墓款中,满20年后交纳的管理费=墓价*5%(国家规定不超过10%,大部分墓地规定5%到10%)。

山东省丧葬店管理规定

山东省实施《丧葬管理办法》来规范丧葬行业,其中包括丧葬礼仪的规范、墓穴的创建、墓地的管理等多个方面的规定。此外,还有一些执法规定来保护市民的权益。总体而言,这项规定是为了保证丧葬行业的规范化和合法化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山东省土葬政策

山东基本不能土葬。

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山东省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山东省土葬政策)

第一条、为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殡葬管理工作应坚持国家殡葬改革方针,全面实行火葬,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提倡自愿改革;少数民族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公安、建设、土地、卫生、环境保护、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殡葬设施,应根据全省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履行审批手续:

(一)建立殡仪馆,由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立乡镇殡葬服务站,为农村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堂,下同),应经乡镇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建设和扩建公墓(含骨灰塔陵园,下同)、搬迁殡仪馆,应经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民政部门审批。第五条、殡葬服务单位的事业性收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第六条、殡葬服务单位应建立殡葬服务设施管理制度,适时更新改造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济南公墓20年到期续费需多少

墓地到期怎么续缴、按什么价格续缴等问题,目前全国多数地区处于政策“真空”,仅有山东、北京、云南等地出台相关规定,其续租价格、续租周期也不尽相同。

早在2010年,济南市物价局就专门发文,对期满的普通型公墓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每月15元,中、高档型最高不超过每月25元。由于各种原因,对于到期墓穴,很多时候联系不到家属。期满后逾期3个月不缴纳的,按无主墓穴处理。

山东烟台回民公墓地址

地址不确定。

据我所知,因为烟台回民非常少,所以没有专门的回民公墓。烟台的公墓规划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的,有固定的地域和环境,提倡文明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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