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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殡葬协会会员名单(吉林市水葬地点)

更新时间:2023-09-06 11:19:08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222次

 

吉林丧葬费标准2021

2021年9月1号开始,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将开始执行最新标准。丧葬补助金的发放金额变为上年度本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根据吉林省统计局的数据来看,2020年吉林省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3396元,那么按照这个标准去算丧葬补助金的话,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去世的退休人员,能够领取到的丧葬费就是33396÷12×2=5566元。

吉林省退休教师丧葬费标准2020

根据物价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情况,参照企业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计发办法,现就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标准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发给,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标准执行。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公)死亡,其丧葬补助费标准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倍发给,低于4000元的,按4000元标准执行。

吉林省殡葬协会会员名单(吉林市水葬地点)

三、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本市(直辖市)统计部门发布的职工月平均工资。

四、按照属地化原则,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的发放,按当地标准执行。

五、调整标准所需经费按原经费开支渠道解决,丧葬的其他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本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老人去世后,继续领的老年钱今年要退回去吗

吉林省老人去世后,继续领的钱今年要退回去吗?当然是要退回去的,一般老人的养老金到领取到老人去世当月为止。老人去世后一般要及时报告当地社保部门,对于多领的养老金都必须要退回。

对于拒不退回的,社保部门可以在老人相关的死亡待遇中扣除。老人的死亡待遇,如果是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现在很多地方包括的伤亡补助金、个人账户没有领完的资金余额等。目前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制度,虽然金额不是很高,但是各地也在积极推行,对于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如果老人已经领购了139个月的,可能就不会再有资金余额可以继承,但是如果没有领购139个月的,多余的部分家属是可以继承的。对于死亡待遇不够扣除多领的养老金,多余部分可以要求家属退回,拒不退回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理退休的人员,死亡待遇包括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外,如果个人账户没有领完的部分也是可以继承的。如果老人去世以后没有及时报告,继续领取养老金,没有及时退回的,也是可以在丧葬补助金或是抚恤金和个人账户资金余额中扣除,至于吉林省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是多少,需要向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咨询,由于各地的标准不统一,差距也是比较大的。

综上所述,不管是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的养老金,在去世以后多领的部分都要退回参保地的社保部门,对于拒不退回的,一般要在死亡待遇中扣除。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两个部分;如果个人账户部分没有领取完相对应的计发月数的,也可以在没有领取的个人账户资金中扣除,如果上述费用不够扣除的,要求家属退还余下部分。

吉林市水葬地点

吉林省水葬地点有长春市、辽源市、梅河口市。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吉林省民政厅发布的通告显示,长春市、辽源市、梅河口市可以组织海葬。条件是只针对本市居民,时间是每年清明节前后,先在网上或者现场报名。长春市是个人拿成本费用,其余民政承担。梅河口市是个人、民政各50%。辽源市是全部由民政承担费用。

吉林市丧葬费抚恤金领取流程

流程:

1、法定继承人在3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丧葬补助费;

2、填报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补助费申领表,准备离退休人员火化证、代领人身份证等资料;

3、社会化服务科核算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

4、离退休人员遗产继承人领取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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