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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需要什么手续办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5 07 08 11:03:52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32次

 

在农村可以申请办一个墓园吗手续如何

城市建经营性公墓。农村是建非营利的公益性公墓(墓地)或骨灰堂。以村为单位,或几个村联办,乡镇联办都可以,县级民改部门审批。

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条件是什么

建立经营性公墓,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2)符合各区县公墓设立的总体规划;

经营性公墓需要什么手续办理(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条件是什么)

(3)经区县规划局同意选址;

(4)经区县国土局同意使用土地。

扩展资料:

1.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

经营性公墓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经营性公墓严禁预售、炒卖墓位、传销等违规销售活动。

2.经营性公墓税费收取

经营性公墓除了提供常规性的殡葬服务外,其公墓主要收取的费用包括墓穴管理费、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并没有收取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

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得转让的,因而,对经营性公墓收入不能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征税。但经营性公墓的地面建筑附着物部分,属于营业税法上认定的不动产,如果销售,可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开陵园需要什么手续

(1)公墓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需的证明材料;

(2)民政部门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并根据总体规划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

(3)初审同意的,报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核;

(4)上述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汇集有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报省民政部门;

(5)省民政部门批复同意后可以兴办或扩建;

(6)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发给《公墓服务证》。

开设棋牌室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所在城市棋牌室《娱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企业章程。

3、投资人员、拟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省份证及复印件。

4、《申请设立棋牌室声明书》、《所在城市娱乐场所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违法情形调查函》(半年有效期内)。

5、申请项目所在地方位图,标明周围200米范围内没有中小学校。

6、营业场所1比100的建筑平面图,设立包房的还需提供门窗立面图(1.2米以上0.4平米透明材料)。

7、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复印件。

8、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证明文书。

9、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复印件。

10、经营场所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和出租人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产权人的公章或私章和签名并签署“与原件一致”和日期。

11、实行俱乐部会员制的还应当提供俱乐部章程和会员卡等有关材料。

扩展资料:

第一:整体环境。

棋牌活动均以脑力劳动为主,参与者在游戏时要全神贯注,保持注意力的集中,通过进行综合逻辑分析.全盘考虑才能获胜。设计棋牌室如条件许可,最好将棋牌室设立成单独的空间,防止客人之间的相互打扰。另外,装修时要注意采用比较好的吸音和隔音材料。

第二:空间感受。

为使游戏客人感到心情舒畅、精神愉快,棋牌室设计应应充分考虑到空间上的相对广阔性。棋牌游戏本身并不需要多大的使用面积,往往1张棋牌桌,4把座椅就足以了。棋牌室的空间布局要从棋牌室的游戏、休息、储存衣物、餐饮品享用等服务的多功能性方面综合考虑,全方位地做好室内空间布局,以迎合客人的休闲享受的消费心理。

第三:室内色调和谐性。

棋牌室的装修设计要考虑选择合适的环境色彩,以安定客人情绪,使客人能够冷静思考。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大家好,请问私人建陵园手续好办吗

私人是可以筹办经营性公墓的,但现在兴办经营性公墓审批很严格,很多地方都已停止审批。如果当地允许的话,可以参考下面的规定。

申办条件

(1)经营性公墓应由县(市)民政部门直接兴办和管理,民政部门兴办有困难的,也可以与单位或个人联办。

(2)符合公墓建设规划。

(3)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

(4)选址不在禁坟区内,即禁止在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坟墓。

(5)使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

二、陵园的申办程序

(1)公墓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需的证明材料;

(2)民政部门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并根据总体规划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

(3)初审同意的,报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核;

(4)上述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汇集有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报省民政部门;

(5)省民政部门批复同意后可以兴办或扩建;

(6)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发给《公墓服务证》。

三、陵园的申办期限

(1)县(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初审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出具《延期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的理由。

(2)民政部门初审期间,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以上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3)民政部门应当自公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公墓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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