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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经营管理方案(济南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3-08-20 13:27:06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43次

 

公益性公墓是不收费吗

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不得以经营形式进行联营、转让或承包。

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使用周期为20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办理续用手续。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

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土地使用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级物价部门制定。

农村公益性墓地不得接纳遗体土葬。墓区内禁止建造豪华墓、宗族墓、活人墓,禁止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公益性公墓经营管理方案(济南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墓地应当设置管理机构或聘请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区的管理和维护;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满足群众的丧葬需求。

墓地应建立健全墓穴用地登记、财务管理等制度,财务收支情况须纳入政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布。

农村公益性墓地所占用地的土地为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农村公益性公墓为什么要设定年限和收取管理费

第一,对农村公益性公墓设定年限和收取管理费,为了方便政府管理土地,合法有效利用土地。

第二,为了管理公益性公墓的管理,杜绝违反犯罪的行为。

第三,为了不破坏生态,做到两者合理并存。农村公益性墓地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不得以经营形式进行联营、转让或承包。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穴到期需要继续使用的,须办理续用手续。墓主不得擅自转让和买卖墓穴。农村公益性墓地墓穴的收费,由墓穴用材成本和墓穴管理费用两项构成,不得收取墓地建设、土地使用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级物价部门制定。

行政划拨土地可以建经营性公墓吗

行政划拨土地只能建公益性公墓,不可以用来建经营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办法

公益性墓地使用人对墓地穴位只享有使用权,不得转让或买卖墓穴(格位)。

在公益性公墓内安葬(安放)骨灰,公墓管理单位应当与办理人签订骨灰安葬(安放)协议,并一次性缴纳管理费用。缴费期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

期满仍需保留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的,公墓管理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使用人办理续期手续,使用人继续使用或自愿迁移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办理续租或迁出手续。期满1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墓管理单位应当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使用人,无法联系的,应当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公告,公告满7日仍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济南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

明确结论:济南市有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解释原因:《济南市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于2015年5月施行,规定了济南市公益性公墓的管理措施。该办法明确了公墓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费用标准及管理要求等方面的规定。内容延伸:公益性公墓是指由政府出资兴建、以分散安葬为主,兼有归葬和墓前祭扫等服务内容的公益设施。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更好地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规范公墓市场,提高公墓服务质量。同时,对于市政府和主管部门也具有重大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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