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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经营性公墓管理办法(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5 08 21 11:26:37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243次

 

公墓20年后管理费怎么收

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墓经营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公墓管理费由谁收

公墓的管理费是交给公墓经营方。

公墓里是有办事服务中心的,里面经办安葬骨灰,管理墓碑等各种事宜,管理费就是交给服务中心,由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对墓碑进行整理打扫。

还有就是墓碑时间长了,难免碑文会有损坏等需要修复,工作人员会通知家属前来确认修补事宜。

城市经营性公墓管理办法(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辽宁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殡葬管理坚持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破除殡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

第二条县(含县级市、区)以上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土地、建设、交通、卫生、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和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应当采取各种形式,配合民政部门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居(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在本单位或者本地区开展有关殡葬活动移风易俗的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条提倡骨灰深葬、入土植树或撒向江河湖海。禁止将骨灰乱埋乱葬的行为。

农村公益性公墓怎样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公墓可以有经营性和公益性两种。经营性公墓是殡葬服务的一项设施,应由殡葬管理部门直接兴办,也可以和有条件的乡、村联办。这类公墓主要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有条件的也可以埋葬外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凡兴办经营性公墓,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从严审批,所需土地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现有的公墓,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规划等部门负责清理。需要保留的,按上述程序重新履行报批手续;不需要保留的令其停办。公益性公墓是以乡、村为单位建立的地区性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只准埋葬本乡、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不得对外经营。这类公墓应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所需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公益性公墓由兴建的乡、村负责管理,业务上受民政或殡葬管理部门指导。

行政划拨土地可以建经营性公墓吗

行政划拨土地只能建公益性公墓,不可以用来建经营性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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