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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年的墓归国家所有管理(古墓归国家所有吗)

更新时间:2023-09-14 13:57:39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80次

 

国家对迁坟有什么政策吗

关于迁坟地的补偿,我国目前法律还没有具体相关的规定。

一般都是按各地的自己的标准实施的,也可以协商的。

可以参考一下其它地方的:一、山东济南、济宁、德州迁坟补偿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等三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显示济南、济宁、德州三市迁坟(棺木、拾骨、骨灰盒)650元/座,少数民族按其殡葬习惯和特点补偿标准为650-2000元/座。

二、河南郑州迁坟补偿标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迁坟,一棺一墓,2000元/座,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

多少年的墓归国家所有管理(古墓归国家所有吗)

三、湖南岳阳迁坟补偿标准:根据《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

征收土地需要迁移坟墓的,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规定予以补偿:混凝土坟2000元;砖、石坟1500元;土坟1000元;尸骨罐400元。

如果后人挖自己祖先的古墓,犯法不

肯定算违法!

现行的《文物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海洋,河流,湖泊中的一切文物均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有!

比较著名的案例有:陕西蓝田县吕某某盗挖祖先吕大临墓一案,盗墓贼就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古墓归国家所有吗

古墓当然归国家所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二、虽然文物属于限制流通物,但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公民个人合法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可见法律允许私人拥有文物。

扩展资料:

一般人可能会认为自家祖坟挖出来的宝贝理应归自己所有,其实这个理解是错误的。主张文物归其个人所有,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要拿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文物不同于一般的陪葬物品,它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其价值并不属于个人所有。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虽然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均属国家所有,但有个前提,文物必须是无主文物。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对于挖掘、发现的埋藏物、隐藏物,如果能够证明属其所有,而且根据现行的法律、政策又可以归其所有的,应当予以保护”。

普通人去世后,多少年后就没有人上坟祭祀了

中国有句老话叫:“人过五代另起坟,房过三代必走人”,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人如果出了“五服”,就要另外找个地方埋葬,而房子里住过三代人以后,也就会搬离到别的地方,而绝大多数人清明扫墓,也只限于五服之内,再往前的就没人知道。

公墓打来电话,说我姥爷的墓地需要续交管理费,过期就会挖出来

姥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当时姥爷是土葬,可是后来土地重新分了以后,姥爷被拉去火葬,安葬在了县城里的公墓里,母亲在家的时候,到日子都会去给姥爷扫墓烧纸。

这些年因为我们都成家了,母亲也跟着我们来到外地帮忙照看孩子,只能每次春节回家再去给姥爷烧纸纪念。

有一天我下班刚走进门,母亲就把手机递给我说:“今天我手机一直响,也没有名字,我没敢接,你看看是不是骗子。”

我拿过来母亲的手机一看,有几个陌生号码的来电,我能体谅母亲,她没有文化,人又善良,所以我怕母亲被骗,之前有嘱咐母亲不要乱接电话。

我随后回拨了一个电话,没多久电话接通了,我问对方是谁,对方有点不耐烦的说:“我是XXX墓园的,你是不是XXX的家属?。”

母亲靠得很近,当她听到对方说出名字以后,一下子把电话抢了过去,在询问了一下之后,才知道是姥爷的坟墓管理费过期了。

管理人员告诉我母亲,老爷墓园的管理费马上到期了,让我们抽空把管理费续上,延期的话,墓园就会就按无主坟处理,如果不按时交钱的话,墓园就会将姥爷的坟墓挖开,然后墓地卖给其他人。

过来两天,我和母亲赶到了那个墓园,当天还真的看到了一些人拿着工具在拆一个坟子,而且在墓园办公室外的空地上,散落着一些破碎的骨灰盒和骨灰罐,一个工作人员拿着登记表在画着什么。

后来管理人员告诉我们:那些空地上的骨灰盒,都是找不到家人或者家人不交管理费才这么做的,其实他们也不愿意挖死者的坟墓,但是墓园有墓园的规定,他们也只能照做。

我看到有些骨灰盒的都腐烂了,里面的包裹着骨灰的红布也都破烂不堪,有些骨灰都漏了出来,撒了一地。

最终我们交了2000块钱以后,姥爷才得以继续在墓园里“安家”。

那通过这件事,也让我看清了一件事实,就是很多逝去的人因为没人祭祀,而被当成无主坟处理了,那么普通人去世后,多少年以后就没人上坟祭祀了呢?

对于这个问题,老一辈早就给我们暗示过了,老话常说:“人过五代另起坟,房过三代必走人”。

意思就是人如果出了“五服”,就要另外找个地方埋葬,而房子里住过三代人以后,也就会搬离到别的地方,而绝大多数人清明扫墓,也只限于五服之内,再往前的就没人知道。

普通人去世,大约260年以后就无人上坟祭祀

在农村,大都是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但是亲人也有远近之分,怎么判断亲近的远近呢?

很多老人就会说:“如果出了五服,就感觉没有那么亲近了。”

那么,老人说得“五服”是什么意思呢?

农村所谓的“五服”,也就是现今老人常用来说的几辈人的意思。

我老家是这样定义五服的,从自己开始推算,依次是父亲、祖父、曾祖父和高祖父,这五代人为“五服”之内的同族宗亲。

不过也有的地方是从自己往上到爷爷辈,往下到孙子辈算五服的,每个地方或许都不一样。

一般在五服以内的话,无论怎样,都会知道五服内的亲人埋在什么地方,而像我们家挖出来的棺材,就是过了五服以后,成为了一座无名坟墓。

而五代人中,自己的父辈、祖父辈、曾祖辈、高祖辈逝去以后,很多地方是安葬在自家的农田里,葬的多了,农田就被占用的太多,有的人家一亩地里有十几个坟头。

所以,一般到了第五代以后,地里已经不能再安葬了,所以就会另寻他处,也就是这个时候,开始影响自己的后人祭祀先人了。

久而久之,新起的坟因为后辈都健在,所以日常还有人打理,而之前逝去的祖父辈、曾祖辈、高祖辈年轻一辈或许都不知道在上面地方,慢慢地也就不再过问,这也是农村老人常说的:“上坟不过三代”的意思。

所以,一般来说人,三代人的年龄加起来差不多260年左右,也就是说,大约260年以后,逝去的人就可能无人祭祀了。

没人祭祀的坟墓会怎么?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搬离了农村,也就预示着农村将有越来越多的坟子无人祭祀,而城市里的墓园里会有更多的人安葬,那么,农村和城市无人祭祀的坟墓最终的命运是怎样的呢?

其实农村和城市除了地理位置不同以外,无人祭祀的坟墓最终的结局很可能是一样的。

1、农村的坟墓会慢慢消失

在古代,有钱人家对殡葬相当重视,一是要考虑风水,二是还要考虑防盗,所以,一般选的墓地都是一些深山或者地下很深的位置,不要说现在很难发现,就算是以前也很难找到。

就算是穷苦人家的人死去,也大都不愿意让死者暴尸野外,会选择在深山里找个山洞。

当然,还有一些超级穷的人,死后会随便找个荒郊野外的地方,用石头将尸体盖住,对于这样简单的坟墓,很可能家属前脚刚离开,一转身猛兽就把石头扒开,将尸体叼走了。

而近些年来,受传统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偷埋乱葬、侵占耕地等现象依然严重,特别是近年来耕地、林地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等禁止建造坟墓的地区仍有大量违法坟墓存在。

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殡葬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偷埋乱葬、以罚款代替火化、骨灰装棺重葬等现象比较严重,既加重了人民群众负担,又占用了大量耕地。

因此,“移坟还田”在很多省份开展,“省下方寸土,留给子孙耕”,这是地方奉劝各家各户把地里的坟墓移走的宣传语。

坟子在农田里确实占用了土地,可是对于生活在农村的人来说,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片蓝天之下,死了以后不埋在土里埋哪里呢?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是移坟还是推行了下去,几千几万的坟墓就此消失在田野里。

而这期间,如果是很久没有被人祭祀的坟墓,就会被集中处理,从此这个墓主人彻底从人间消失。

退一步来说,就算没有被移坟,由于长时间没有祭祀,用土堆砌的坟头在雨水和风霜中慢慢地变为平地,多年以后,人们为了建设高楼大厦,这些墓葬就会被破坏,“死人穴”上被人们盖上了新房子。

2、城市里的坟墓也会慢慢消失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城市里的公墓并不是说花了钱就可以永久使用了,而是跟房子有产权一样,公墓也是有产权的,而且产权期更短,只有20年,20年以后就过期了。

公墓使用期限达到20年以后,如果子孙不接着续期,墓园就会通知墓主的后代子孙,告诉他们使用期限到期了,需要缴费续期。

如果逝者的亲属到期限没有续期,公墓管理方就会将坟墓认定为无主墓,相当于是逝者后代主动放弃了这座墓了。

随后,墓园就会将无主墓来进行信息公示,等到公示三个月以后,逝者后代还是没有来缴费的话,那墓园就会自行处理了。

在公示期三个月过完以后,墓园就会安排人员将骨灰盒取出,然后修正以后,将公墓进行售卖。

而被挖出来的骨灰盒,工作人员会贴上标签,并会在空地上放置一周左右,如果一周内没有人认领的话,那么工作人员就会就近集中深埋,或安放在骨灰塔中。

但是骨灰塔墓园任何的防护措施,在骨灰塔里存放的骨灰盒用不了多久就会被腐蚀,但是墓园也算是“仁义”了。

按照工作人员的说法,无主墓是不可能一直任其存在的,虽然说处理的做法有些残忍,但是公墓也是要赚钱的,而且平时公墓管理方也会派人管理墓园的环境卫生,这都是成本。

因此,管理方是不可能任由那些无主墓一直存在的。

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公墓也是需要请人打理的,这些花费都是需要逝者的家属承担的。

如何让后人祭祀自己久一点?

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城市里,如果是埋在农田或者公墓里,后人很可能就会慢慢慢地忘记。

网上有这么一种方法,可以让后人祭祀自己久一些,我认为方法还是不错的:由于墓地价格越来越高,有些人就花钱买房子存放亲人的骨灰。

别看只是小小一座公墓,实际上费用是非常高的,网上的资料显示,北京朝阳陵园的收费是158000元起,外侨公墓的收费是148000元起,最便宜的是永宁陵园,但收费也是7800元起。

要知道一座公墓的面积是非常小的,单人或者合葬的公墓占地面积都不超过1平方米,很显然公墓的均价比房价还要高了。

有些地方的房价只要几千元,只要花上10几万就能买上十几平方的房子,而且居住权是70年(听说现在是永久的了),仔细一算,比公墓还划算,于是就有人有了新的想法。

早些时候在网络上出现了一个“网红”小区,3000元一平米的房价一经开盘就即将售罄,并且吸引了大量的慕名而来的外地求购者。

据知情人透露,这个小区特别偏僻,远离市区,而且交通特别不便利,房子卖得那么好,就是因为很多人买房子不是用来给活人住的。

中国人自古讲究“人死为大”,有死亡那就势必要为其操办后事,而以前的“入土为安”的土葬已经被火葬代替,为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环境,国家提倡遗体火葬。

火葬带动墓地需求量大增,而墓地的价格也越来越高,于是很多人就想到花几十万买一套住宅房,住房产权70年,买来不住人,专门用来存放骨灰,还不用缴纳墓地管理费,这也是很多人买“骨灰房”最主要的一个原因。

毕竟谁都不愿意去世后,子女们因为心疼高额的墓地费用不给自己续费、拜祭,自己就真的是“死无葬身”之地了。

写到最后:

人终有一死,对于死去的人来说,具体是真的消失了还是去了哪里我们无从得知,但是我认为死去的人从心里是不愿意麻烦自己的亲人的。

因此,祭不祭拜的他们或许并不清楚,或许在他们活着的时候,多尽尽孝道才是我们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

而随着墓地的价格飙升,农田里也不让随意埋葬,往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消失”,比如海葬。

其实我们祭奠逝去的亲人时,真的无需坟墓,毕竟家里有照片,有牌位,到时间了给“他们”送点钱财就可以了。

最后想说的是,随着农村人口的流逝,种姓会在不久的一天变得四分五裂,而在几代人以后,面对自己的孩子,我们唯一能说的就是:“我们的老家,回不去了。”

或许只有这个时候,我们的思绪中,才能回忆起在老家的某个田地里或者某个墓园里,我们的祖辈之前埋在那里,只是如今可能再也找不到了。

1952年颁布的土地法

1952年制定的土地法。该法从四个方面规定国家对土地的管制,以保护和巩固农地改革的成果。

(1)禁止农用地转作他用;禁止租耕地转租;禁止出租农地改革后创设的耕地;经营规模限制在30公亩至3公顷以内。

(2)保护佃耕权,严格限制地主夺佃。

(3)限制占有佃耕地,不在村的地主不得再占有土地,在村的地主占有的佃耕地超出政府规定限量的部分需按规定价格卖给佃农。

(4)政府规定地租的最高限额,不得超出,并以货币缴纳地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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