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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公墓管理办法(农村坟墓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2 02:36:33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376次

 

根据村委会情况,由村委会统一找个地方做公墓,能实现吗

如果只靠村集体的力量应该很难实现,至于为什么,我感觉现实情况中会有一些阻力制约!其中一些阻力是来自农户观念认知上的“束缚”,还有就是迁坟和公墓建设的成本较高,以及当地是否有多余闲置土地,或者是否能符合当地发展趋势并得到当地上级部门的认同,往往都是一大考验!下面根据我们这边农村的一些实际情况简单聊一下,以供参考:

一、农户受传统观念束缚,比较坚守。由于农村是小圈子熟人社会,会或多或少沾亲带故,其中一些村民是大家人,会有比较固定的祖坟位置,往往经过老一辈人的选择已经固定,后代一般不愿擅自主张更改,毕竟这些中老年村民受过去传统思想影响,大多对自家祖坟位置变迁会影响家族兴旺的认知比较根深蒂固,如果当地没有强有力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往往大家是不愿动迁的!

二、迁坟成本大,可能还会增加农户丧葬费用。对于农户来说,目前迁坟主要是以“村改居”和“村庄合并”的搬迁村庄为主,对于这些村庄所涵盖的坟墓动迁,一般会对农户有一定经济补偿,并且还会免费提供公墓位置,这样一来就会涉及迁坟补偿、迁坟过程费用、公墓建设费用和后续花销,往往成本也是比较高的,过程又比较繁琐,也会平白无故多出一些早已削平的祖坟,因此,对于普通村委会来说,这部分花销成本所需资金是由谁承担呢?!估计村民大部分会不愿意吧!另外,对于现在的公墓,虽然名义上是公益行为,却存在一些灰色产业链,可能会额外增加农户丧葬负担!

三、村里建设公墓也是一种土地资源浪费,不符合城乡一体化发展。现如今,随着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使得村里大部分年轻人多外出打工或进城买房生活了,使得村里留守多为中老年人,可能随着时间推移,以后部分村庄会面临“无人可居”的现实情况,因此,这两年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部分村庄整体搬迁入镇或村庄合并趋势越来越明显,今年我们县里就有22个村庄已经开始整体搬迁,而今年列入规划搬迁或合并的村庄更多,在我们镇上起码10几个村庄以上,例如今年我们村附近的五、六个村庄均已完成农户房屋评估和签订搬迁保证书,未来几年有望搬到镇上或合并村庄里,届时对于各村的坟地肯定会有统一建设计划!因此,如果村里目前还建设公墓,有时候就会显得“多此一举”,可能也不会获得当地部门同意吧,毕竟未来农村趋势仍是城镇化为主,公墓应该也是城镇统一规划!

农村集体公墓管理办法(农村坟墓规定)

总得来说,村里是否建设公墓,还得因地制宜,以及是否符合当地规划的一些相关政策,其中获得当地村民认可和相关部门的认同,并有足够资金支持,或许还可以实现,但对于普通村庄而言,目前没有政策推动,在没有资金推动的前提下,应该是寸步难行吧!(以上仅为个人见解)

坟墓归哪个部门管

坟墓归民政部门管理。民政部门设殡仪馆,是人老了以后火化的地方。公共墓地也需要去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能经营。

农村自留承包的山林地建造墓地是否违法

作为一个基层林业工作者,同时也作为一个食人间烟火的凡人,很明确的表述的观点是:任何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同时,人生在世,生老病死在所难免,在没有实行火葬的地区,各地基本还是尊重当地风俗,逝者为大,入土为安,妥善处置好墓地与林地的关系,只要不影响林地的生产经营,改变林地的性质和现状,无论是自留山还是责任山,都是认可的,下面具体谈谈这方面的问题。

非法占用林地行为的认定

非法占用林地是指未经批准,擅自改变自己或他人林地用途,包括取土、采石、挖沙、建房、修路、修坟、堆积固废、搭建临时设施等,致使林地不能开展正常的植树造林等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非法占用林地的刑事立案标准为防护林5亩以上,一般林地10亩以上。低于上述标准为林政案件,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

民众如何合理规避这种行为

同时,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自古就有“逝者为大”、“入土为安”的习俗,在尚未实行火葬的地区,过世的人都是实行土葬,在自家林地或者村组集体规划的坟场林地修坟建墓,大家也都自我约束,修剪的坟墓基本不会影响林地林木生长,规格大多控制在3米*3米的样子,几千年来都是如此。

但是近几年农村确实存在少数“暴发户”私欲膨胀,在自认为“飞黄腾达”以后,为“光宗耀祖”,大肆扩建墓地,有的甚至提前修建豪华“活人墓”,有违中华民族节俭淳朴的民风,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像这种无序扩大墓地规模,改变了林地用途的行为,是属于非法占用林地的,也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希望大家注意规避。

对于违规修建墓地的一般处置办法

针对农村这种无序扩建墓地,擅自修建活人“豪华墓”的行为,各地都是严令禁止,并严厉打击的。况且目前森林资源监管引入高清卫片比对技术,对这种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会一览无余,随之会受到严厉处罚。

处置的办法一般是,如果非法占用满足刑事立案的,一律刑事立案查处;对于不构成刑事立案的林业主管部门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并处罚金;对拒不执行的,会采取强制措施,收取植被恢复费,由当地政府代为恢复。目前福建已经在开展大规模清理行动,坚决遏制和打击此类非法占用林地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都是凡夫俗子,都有传统观点,都会遇到这样的事,但凡事必须在遵守相关法律的基础上行事,切不可无视法律,我行我素,这样既违背了老祖宗留下的伦理观念,还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得不偿失。您同意我的观点吗?

耕地埋坟处理办法及赔偿

坟地占用耕地可以到民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禁止在耕地、林地等地建造坟墓,否则,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一般而言,在发生土地征收时会产生以下三种费用: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该笔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是对其土地投入损失的补偿。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投入的,就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了,就补偿给受让人;

2、安置费。这笔费用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之后,村集体又拿出同等的土地给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承包,则这部分补偿费可以交给村集体。如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土地被征收后,村集体对其进行了安置,为其安排了工作,这部分费用就应当交给安置该村民的单位。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选择不接受安置或另行安排承包地,而坚持要补偿费;

3、土地补偿费。这笔费用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对土地补偿费都拥有权利。

《殡葬管理条例》

第十条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农村坟墓规定

根据中国法律,农村坟墓规定如下:

1.坟墓应建在村庄规划的墓地内,不得私自在田间地头、山林、公路、河堤等地建墓。

2.坟墓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建造,不得超过规定的面积和高度。

3.坟墓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建造,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建造。

4.坟墓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清理,不得荒废或破坏。

5.坟墓周围不得种植高大乔木,不得堆放垃圾或杂物,不得破坏周围的环境。

6.坟墓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和工作,不得产生噪音、污染等不良影响。

7.坟墓不得违反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社会公德,不得进行超度、祭祀等违法活动。

8.坟墓不得影响土地的利用和开发,不得占用耕地、林地、水源地等重要资源。

以上是农村坟墓的一些规定,建议在建造坟墓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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