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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建设管理服务协议模板(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8-16 22:53:01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04次

 

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

回答如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是指浙江省对公共墓地管理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公共墓地的设置要满足社会需求和城镇规划要求;

二、公共墓地的管理应以公益为宗旨,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三、公共墓地的建设和管理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墓穴安全、整洁、有序;

公墓建设管理服务协议模板(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

四、公共墓地的收费应当公开透明,不得有任何隐性收费或乱收费行为;

五、公共墓地的服务应当规范、高效、优质,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六、公共墓地的运营应当注重环保、节能、低碳,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或破坏。

以上是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旨在规范公共墓地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公墓迁出补偿标准

公墓搬迁补偿标准因地制宜,需要根据实际搬迁成本确定。

我们确认,农村公墓征用和搬迁补偿费用为迁出坟墓的一次性费用,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补偿是指拆除、置换坟墓的费用和对坟墓占用面积使用权的补偿。

精神赔偿是对因迁坟而造成的精神损害的赔偿,因此迁坟的余款应当在主人分配给人民后支付。

墓主人死后占用的墓地虽然是当时的农村集体所有,但结合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我国的传统民俗,墓主人占用的墓地应该理解为其后代有土地使用权,因为后人最关心、最崇拜墓地,最表达对逝者的感情。墓地搬迁对墓主人的血缘关系影响最大,因此,这笔钱只能分配给墓主人的后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费,应当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对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地上附着物、苗木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所有人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应当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安置补助,由其他单位安置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安置,安置补助金支付给安置单位;

不需要统一安置的,经被安置人同意,安置补助金支付给被安置人或者用于支付被安置人的保险费。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应当向行使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土地管理单位支付。

但集体土地经营单位未调整其他同数量、同质量的土地继续承包给农民的,征收土地的,应当向被征地农民支付不低于70%的土地补偿费。

我们提醒您,坟墓搬迁的补偿标准因地而异,需要根据实际搬迁成本来确定。我们确定,农村公墓征用和搬迁补偿是一次性的迁坟费用,包括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公墓收费标准

一、公墓维护管理费

(一)一类墓:墓穴售价1万元(含)以下的40元/年·墓。

(二)二类墓:墓穴售价1万元-3万元(含)的80元/年·墓。

(三)三类墓:墓穴售价3万元以上的120元/年·墓。

(四)墓壁:20元/年·墓。

公墓维护管理费可一次性按20年收取,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可继续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

二、骨灰安葬证工本费:10元/证。

三、公墓墓穴销售价格及提供的其他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其销售价格和收费标准由公墓经营单位根据实际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自行确定,但不得虚高定价。

四、公墓经营单位要认真执行价格管理有关法规,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原米易县物价局《关于对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批复》(米价〔2006〕27号)文中有关墓地管理费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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