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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到2021年将实现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全覆盖

更新时间:2023-09-20 05:00:17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51次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孙科

大家都很重视“遗事”。 为解决群众后顾之忧,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1年,我省将实现省辖市、县(市)、镇公益性殡葬设施全覆盖。

【目标】

到2021年,公益性殡葬设施实现全覆盖

河南到2021年将实现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全覆盖

《通知》提出了如何实现“安乐死”的目标。

《通知》要求,到2020年,50%的省辖市、全省县(市)各建设至少一处城市公益性公墓,50%的乡镇各建设至少一处示范农村公墓。公益性墓地。

到2021年,每个省辖市、县(市)建设至少一处城市公益性墓地,每个乡镇建设至少一处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墓地。 墓葬设施已全部覆盖。

【规划】

省辖市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墓地面积不得少于200亩。

目标既定,为更好实现,《通知》给出了具体要求。

在用地方面,《通知》提出,公益性殡葬设施应当位于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优先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土地。 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划拨,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用地性质和用途不得改变。

公益性公墓面积根据辐射区域人口数量和满足10年需求的原则确定。 乡镇、村庄建设的公益性公墓面积不少于50亩,县(市)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面积不少于100亩。 本市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墓地面积不得少于200亩。 严禁公益性墓地大面积石化、硬化和永久性破坏土地。 严禁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区域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

骨灰墓地单个洞穴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

《通知》还规定了墓碑尺寸、墓葬面积的标准。

《通知》明确,提倡节约用地、生态殡葬。 新建公益性殡葬设施节地生态殡葬率必须达到100%。 地上不得修建墓基,地下不得修建坚硬的坟墓,墓内不得修建石栏; 墓碑必须小型化、微型化、艺术化,高度不超过80厘米,宽度不超过60厘米,规格、标准要统一; 应使用可生物降解的骨灰容器。

积极推广树埋、花坛埋、草坪埋、墙埋、塔埋、骨灰集中存放等生态埋葬方式。

骨灰墓地内单个墓地面积不得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面积不得超过0.8平方米(不含公共绿化、道路用地)。

在殡葬改革领域,提倡将遗体深埋,不留坟墓。 遗骸墓地内单墓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墓面积不得超过6平方米。 骨灰安置所(塔、墙)内骨灰安放空间面积不得超过0.25平方米。 墓地绿化率不得低于50%。

墓地区域必须配备管理用房、祭扫场所、消防等设施设备,道路必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 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开发的公益性殡葬设施的公墓区,按照节地型生态殡葬标准建设。

【保证】

公益性殡葬设施原则上免费使用

如何使用公益墓地,需要付费吗? 《通知》规定,各级政府必须将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公共服务。 公益性殡葬设施原则上免费向社会公众提供,所需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 确需收费的,由当地物价部门根据成本确定收费标准,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此外,根据《通知》,使用公益性殡葬设施实行实名登记,死者家属将凭火葬证明签署丧葬协议后安排下葬。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建设、承包经营公益性殡葬设施。 禁止转让、有价出售、炒作坟墓、骨灰安放地,禁止修建宗族墓地。

(编辑季倩倩、见习编辑王红春、张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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