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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绿化会议记录(村委会有权将高速公路绿化带承包给私人毁林种植)

更新时间:2023-10-26 12:13:46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52次

 

村卫生环境队伍职责

三、环卫队主要职责:

1、建立村(居)环境卫生管理网络,实行村干部包片,保洁员包区域,明确1名村干部具体负责环境卫生工作。

2、宣传改善人居环境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把环境卫生日常监管制度纳入《村规民约》,增强村(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

3、负责本村(居)保洁员的聘用、培训、考核、辞退,合理划分保洁员责任区域,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制度。

村委会绿化会议记录(村委会有权将高速公路绿化带承包给私人毁林种植)

4、对本村(居)环境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5、积极创建改善人居环境示范点,村容村貌达到净化、绿化、美化标准。

6、负责每次对村民组改善人居环境工作进行考核,督促各组对农户进行卫生评比。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村干部能出卖村集体土地吗村委会对村里的土地有哪些处置权力

首先可以明确地告诉题主,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村干部无权出卖,买卖集体土地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有这种现象发生,应该向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局举报。

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在一般来讲指村民委员会,是村里土地的所有权人,农户只有承包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村委会也无权对村里的集体土地随意转让、出租甚至于买卖,因为这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利益,是违法行为。

那么,村委会对村里的集体土地到底有哪些处置权力呢?

(一)家庭承包地。我们所说的家庭承包地,是指村内农户按照人人有份的方式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这部分土地是农户的口粮田,承包期长久不变,农户家庭有着相对稳固的承包经营权、使用权和出租、转让等处置权。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规定,对于这部分土地,“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也就是说,农户对自己的承包土地有着绝对的使用权和依法处置权,村委会是没有任何处置权力的。

(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我们所说的这类土地,是指不宜釆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这类土地一般需要集中连片经营,不适合一家一户的小面积播种。

对于这部分土地,村委会是可以作为发包方对外发包的,不但可以发包给本村村民,也可以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向任何人发包,但必须提箭经本村村民会议通过,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三)机动地。机动地是指村里为解决因人口变化、征地、自然灾害等各种情况而导致的人地矛盾问题而预留的土地。

这部分土地国家是不支持村委会预留的,因为在实践中,预留机动地虽然初衷是好的,但不好操作,容易被人利用,无法显示公平公正,造成新的矛盾和问题。

所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对预留机动地作了明确规定,该法实施前巳经预留的机动地,面积不得超过全村耕地的5%,该法实施后未留机动地的,不准再留。

对于仍有机动地的村,这部分土地村委会可以依法处置,比如分配给新增人口,补充给因自然灾害土地受损无法耕种的农户,补充给耕地被征收的农户。有的还可以对外发包,但必须提前通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

(四)农村建设用地。这类土地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主要包括乡(镇)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

对于这类土地,村委会根据村民会议的授权有着比较大的处置空间。比如在新增宅基地的分配上,村委会可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村民分户情况和居住需要,合理安排分配宅基地。

“景村一体化”如何解决文旅发展用地问题

景村一体化,可以说乡村振兴的一项有力举措。聊城市今年开展的平清种增,就是很好的示范。平清就是平整土地,将村内闲散宅基、坑塘、路间等平整,清理垃圾,将闲散土地利用起来。种,就是在这些平整清理出来的土地种植高价值的绿化苗木。增,就是通过种植,由村委会和个人对苗木进行分成,一方面增加集体收入,一方面增加群众收入。这样既美化了环境又增加了收入,一举多得。

道路两侧绿化地村委会有权出租吗

道路两侧绿化地村委会是否有权出租,取决于所处的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情况下,绿化带是由当地政府保护的公共资源,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出租或出售。如果村委会要出租绿化地,必须经过当地政府的审批,并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为保护绿化带的环境,出租绿化地的使用者必须遵守环境保护法规,不能损害绿化带的生态环境。

村委会有权将高速公路绿化带承包给私人毁林种植

根据相关土地法规,村委会并无权将高速公路绿化带承包给私人毁林种植。绿化带作为国家建设和环境保护的一部分,应得到合法的保护和管理。承包给私人毁林种植不仅违反了土地使用规划的原则,也破坏了生态环境平衡,影响了公众的出行安全和生活质量。

因此,应加强对绿化带的管理,确保其有效发挥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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