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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墓建设手续(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更新时间:2025 08 24 23:19:24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61次

 

树葬需要什么手续

树葬墓地的办理流程

树葬墓地在办理时需要做好充足准备,那么树葬墓地的办理流程是什么呢?首先需要选择公墓,要求选择民政局批准建设的合法公墓以及环境和位置好的公墓,其次要选择墓式,根据需求选择单穴、双穴或家族穴,然后完成墓地购买,签订相关认购协议,另外还需要制作碑文,表明墓主身份,最后就是落葬了。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审批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1、以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由村委会报所在地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公墓建设手续(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2、以联村和镇为单位兴建的,直接由镇政府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公墓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所需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原则:

1、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尽量选择荒山荒坡,避开公路主干线、主要河流沿线和规划建设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居民居住区进行规划和建设,不得毁林和占用耕地。

2、坚持因地制宜,便于管理的原则。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合理布局,可以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兴建,也可以由镇或若干相邻村联建。

3、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当广泛征求村民对公墓的选址、管理和资金筹措等有关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意见。

坟墓占地办理哪些手续

《殡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位(格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十年,逾期,墓主应重新办理手续。《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墓墓位(格位)使用期满后,超过一年仍不办理继续使用手续的,其墓位(格位)由公墓单位收回,骨灰(遗体)集中安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社会公共墓地一次性收取墓位(格位)管理费不得超过20年。

农村坟墓占地,通常情况下,该集体成员死后,坟墓占地面积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严格的审批手续。通俗说法:“没有活人与死人争地”。

杭州南山公墓家庭合葬的条件

家庭合葬上下两层需要相关的手续。

因为在中国,家庭合葬是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和程序的。

首先,需要在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合葬许可证,需要提供逝者的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文件。

其次,需要在合葬场所遵守一些规定,比如墓穴深度、墓碑高度、墓道宽度等。

最后,需要按照法定程序完成土葬或火葬手续。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家庭合葬在一些地区可能存在限制或禁止情况,需要提前了解当地相关规定和政策。

大家好,请问私人建陵园手续好办吗

私人是可以筹办经营性公墓的,但现在兴办经营性公墓审批很严格,很多地方都已停止审批。如果当地允许的话,可以参考下面的规定。

申办条件

(1)经营性公墓应由县(市)民政部门直接兴办和管理,民政部门兴办有困难的,也可以与单位或个人联办。

(2)符合公墓建设规划。

(3)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

(4)选址不在禁坟区内,即禁止在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坟墓。

(5)使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

二、陵园的申办程序

(1)公墓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需的证明材料;

(2)民政部门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并根据总体规划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

(3)初审同意的,报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核;

(4)上述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汇集有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报省民政部门;

(5)省民政部门批复同意后可以兴办或扩建;

(6)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发给《公墓服务证》。

三、陵园的申办期限

(1)县(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初审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出具《延期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的理由。

(2)民政部门初审期间,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以上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3)民政部门应当自公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公墓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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