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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墓地哥(重庆市江津区退休公务员死亡后土葬政策)

更新时间:2023-11-14 16:58:25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81次

 

重庆市江津区退休公务员死亡后土葬政策

根据重庆市江津区的相关规定,退休公务员后可以选择土葬或火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为保护生态环境,江津区境内自然村需要推进生态修复,因此不再新建或扩建传统墓地。目前,江津区鼓励采用山葬、海葬等生态方式,或选择在公墓或墓园中购买合适的墓穴,按规定缴纳相应费用,并严格遵守公墓或墓园管理规定。在选择土葬时,要注意以下几点:1.选择合适的墓地:在公墓或墓园中选择合适的墓地,避免将墓地建在水源保护区、农田、山林等生态敏感区域。2.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在选择自建墓地时,需要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并遵守相关政策法规。3.坚持生态环保:在进行土葬时,要坚持生态环保,不使用禁止使用的防腐剂、化学品等。总之,江津区退休公务员后土葬政策是鼓励生态方式、严格管控传统墓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议家属选择合适的墓地进行土葬,并遵守相关规定。

韩国人为什么要到重庆祭拜明玉珍

我是这个问题的出题人,我只想让世人知道,西南唯一直辖市(西唯直),在距3000公里远的地方,有一群韩国人高丽棒子的后裔,对一个葬在重庆名叫明玉珍的人跪拜祭奠。这可是“国际事件”啊,影响可要上天,这不是大长我大重庆西唯直崽儿的志气吗?彰显我大重庆的强大,也给我崽儿极差的自信心打了一针强心剂。

先介绍明玉珍是何方神圣。世上人都知道,古时的四川,长期处于“天下未乱蜀先乱,天下已定蜀未定”的状态。明玉珍是湖北人,趁乱啸聚山林,跟张学良他爹张作霖类似,占山为王,当了土匪。经过几年的倒腾,居然从湖北一路上占山掠地,占领了重庆,自立为“大夏国”皇帝!不过在位4年就一命呜呼,随之“大夏国”也土崩瓦解,他被追随他的重庆先人葬在了重庆江北的宝盖山。

在韩国和他们北方亲戚,有4万多“姓明”的人,自古以来,都为自己是从哪里来的而发愁。说的再白一点,这些人不知道祖宗是谁。有位在中国经商的明姓韩国人,偶然来到重庆,在吃饭时,当地人告诉他,有个叫明玉珍的割据流寇皇帝墓,就在重庆。于是乎,这位明姓韩国商人前往墓地考察,围着墓地转了一圈后,认为明玉珍就是他们的祖宗。据说,明玉珍的大夏国被明朝皇帝朱元璋灭亡后,其后代有一个叫“明升”的儿子,被流放到我国附属国朝鲜,并娶妻生子。繁衍到现在,已有4万人之多的后代。随之,每年韩国明姓人都要到重庆明玉珍墓祭拜。哈!也可以理解哈,谁不想成为“皇亲国戚”之后呢?!

重庆墓地哥(重庆市江津区退休公务员死亡后土葬政策)

韩国人由于没有自己的文化(韩国是中国的附属国,他的文化应该是中华文明的一部分),经常把中国的文化山寨成他们文化。比如韩国人拿中国的端午节去申遗,硬说屈原是韩国人,到后来,我国很多伟人都被韩国人说成是韩国人。

重庆直辖从四川独立出去后,深感没有自己的文化就如没根一样。于是就把川菜改成“渝菜”,把他们说的四川方言改成“渝话”,川江号子改成“渝江号子”,四川重庆人改成“渝人”等数不胜数的山寨行为。联想到韩国明姓祖先在重庆,心里马上就豁然开朗了。

骨灰撒了好还是入墓地好

五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有一半是女儿,到驾鹤西去之时,还是把遗体撒在江河里,或是埋在树底下,用不着花钱去买个墓,以后也用不着后代人去扫墓。一个女儿出嫁了,娘家人如果父母在世,平时还可看望,到娘家父母过世,万事皆休,只要把父母骨灰火化了,要撒就撒,要埋树底下就埋,做好了这些,你们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有人听到这样处理后事感到不近世道。人死一切皆无,既守不住你以前的财富,更谈不上去创造财富,你生前的一切,除了有不动产和存款之外,你用的穿的,等你火化后,你的亲人就会把家里的衣物,找个地方一放,打火机一开,瞬间冒着浓浓大火,化为灰烬。人死了也是一样,只要你的心脏停止跳动,就结束了你的一生,亲朋好友出于礼节,最后送你一程,到了火葬场,烧尸人把你一推,你的皮和肉就被大火吞没,最后剩下的是一堆白骨头。人最终的结局就是这样,你还保存那一点骨灰有何意义,不如撒在江河里喂鱼,埋在树底下做肥。

自从盘古开天地,世世代代繁殖下来,老人逝者如斯夫,新人层出不穷,没有任何人能守住世界,到时都要离开。在生时,做好有意义的事就是培养好后一代,让他们一代代好好生活,你就是最大的安慰。

重庆武隆江口镇的历史传说是真的吗

唐代长孙无忌死后,即葬于武隆县江口镇乌江河畔薄刀岭的令旗山下。原江口墓址成为衣冠冢保存至今……墓地规模原占地三亩,主基古朴庄重、楼亭阁工艺精湛,石碑、石狮、石兔、石马排列有序,栩栩如生,然而风雨沦桑,现存墓高5.35米、直径三十米的圆形黄土冢,墓前有明万年历间彭水知县吴元凤立“唐太傅长孙公无忌之墓”碑一方,高一点五八米,宽零点七三米;清乾隆十一年彭水知县立“长孙无忌之墓”碑一方,高一点四米,宽零点四九米,厚零点一一米;清咸丰十年,彭水邑令建诗碑一方,高一点五五米,宽零点七米,厚零点一米,诗文三十二句,二百二十四字,褒功颂德,堪称缅怀忠良的好诗篇。一九八四年,武隆县人民政府立“赵国公长孙无忌之墓”正碑一方,以示纪念,并定为文物古迹加以保护。

重庆市农村坟墓的规定

农村墓地的具体规定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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