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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规定(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更新时间:2023-08-21 14:13:40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201次

 

农村丧葬时,死者为什么头北脚南有什么道理

农村丧葬时,死者为什么头北脚南?有什么道理?

虽然从小生活在农村,但对农村的一些风俗也不是十分了解明白,只是年复一年的过来,觉得习惯成自然了,每次躺在床上要东西向睡觉时,总有一个念头闪现于脑中:为啥人去世一般不是东西向躺着,在家里停灵时是头南脚北的,上山下葬时而是头北脚南的多,为此梅花还特意旬问了村里岁数较大的老人呢,下面梅花就来分享一下我的了解。

第一,在我们这的农村只要是本家里有人去世,都要去烧个香,那时就会看到去世之人头南脚北躺在正屋,每次我部会暗问,这种躺法是有道理吗。老人们说这是怕人再活过来,也就是诈尸,过去人去世有诈尸一说,头南脚北就是诈尸是扑向北桌子,可如果头北脚南诈尸会扑向正间门,这会吓坏迎面而来的人。当然现在医术都发达,去世了就很少有再活过来,但我觉得停灵时头南脚北方便供养,因为供养小桌都方在一进门处,靠着头部,如果脚在南放供养小桌在脚底下不好,放最里面来祭拜的人磕头上香不方便,因此我们这停灵时都是头南脚北的。

第二,山上入土下葬之时,过去没有火化时,而是装在棺材里,还真大部分是死者头北脚南的,但也不是固定的。我们老家属于山区,在选下葬地点时一般都是选背靠大山的南向阳坡,坟门大部是朝南的,而过去木棺土葬,头部自然要在地势高的地方,脚部在地势矮的地方,这样才能稳当,总不能头在低处倒控着吧,因此通常下葬时一般是头北脚南。

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规定(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第三,究竟头部朝向哪也不是固定不变的,这得根据墓地选择,及埋葬的方式。(1)又不是所有墓地都选择坐北向南的山坡,还有选东山坡西山坡的,那只能选择头朝西脚朝东或选择头朝东脚朝西。(2)还有一点,梅花家乡实行火化已很多年了,人死后都变成了一堆灰,骨灰盒里一装,虽然也葬在山上,哪也分不出头在哪儿脚在哪儿了,只要当儿女的按当地风俗让先人入土为安,也算是尽了做儿女的本分。

梅花总认为,人死如灯灭,哪里还知道你是怎么摆放的,最重要是父母在世好好尽职孝敬父母,去世后能按当地规矩和礼道举办葬礼,也是尽孝之举。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审批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1、以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由村委会报所在地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2、以联村和镇为单位兴建的,直接由镇政府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公墓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所需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原则:

1、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尽量选择荒山荒坡,避开公路主干线、主要河流沿线和规划建设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居民居住区进行规划和建设,不得毁林和占用耕地。

2、坚持因地制宜,便于管理的原则。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合理布局,可以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兴建,也可以由镇或若干相邻村联建。

3、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当广泛征求村民对公墓的选址、管理和资金筹措等有关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意见。

河南土葬规定

河南省有关土葬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条:1、要符合环保科学要求,不得污染大气、水源等环境。2、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必须选址在规定区域内建设,不得随意选址。3、按照一定法规的规定,需要选用环保的棺材、骨灰盒等,不得使用臭氧层破坏物质,也不得使用造成重金属或其他有害物质污染的材料。因此,河南省的土葬制度虽然可以为人们提供一种廉价的葬礼方式,但在建设过程中还是要考虑到环保和相关法规的实际情况,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具体的人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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