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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公墓禁止放爆竹(市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

更新时间:2025 08 09 06:26:33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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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带来的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文明健康、安全环保的宜居环境,1月3日,市政府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的通告》(以下称《通告》),决定在市区建成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焚烧香纸冥币。

2、自1月3日起(含2020年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在安庆市区环城西路以东、中山大道以南、秦潭路以西和沿江路(包括江堤、滩涂)以北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公共场所焚烧香纸冥币。

3、在禁放禁烧区域、地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焚烧香纸冥币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庆市公墓禁止放爆竹(市区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

4、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不得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广大市民应自觉遵守《安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通告》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纸冥币有关规定,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焚烧香纸冥币。禁放禁烧区域外,倡导广大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和不焚烧香纸冥币。

5、鼓励积极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香纸冥币的行为,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是市城管执法局1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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