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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最新殡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可以土葬吗)

更新时间:2025 08 12 08:30:34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66次

 

对于江西省的殡葬改革你怎么看

对于江西省的殡葬改革你怎么看?

对于一项改革,能不能成功,恐怕要取决于几个方面:

第一,改革必须要合乎民意。这是改革成败的关键,古往今来的各项改革都证明了这一点。殡葬改革能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拥护与支持,这个非常重要。如果还是过去的那种“抢棺材、砸棺材”现象,显然是没有得到群众支持的,这样的改革效果可想而知。

第二,改革必须要符合法治精神。改革必须遵循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而不是靠人治手段、强制手段,否则即便能够取得一时的效果,却可能随时卷土重来。“法无禁止即可为“,如何保障老百姓的私权利,防止公权力过度介入到老百姓的私权利领域,是当下法治建设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比如”违反规定的,将拆除坟墓,强行火化。”这样的做法,显然不符合法治的精神。

江西省最新殡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可以土葬吗)

第三,改革要实事求是。虽然说火葬是好的方向,但也不意味着土葬就是绝对不行的。任何事情都是遵循客观实际,更不能搞一刀切。比如有的火葬之后的公墓反而是在浪费土地,而有的土葬并没有占用多少土地。试想想不少地方几千年来的土葬,又侵蚀了我们多少土地呢?

实事求是的做法就是,要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加强移风易俗宣传,不断引导人们改变不好的丧葬习俗。

第四,改革要顺应文化传统。左传有云:“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反映了古人对于天地的敬畏、对祖先的崇敬,以及对于战争的敬畏。多少年来,包括清明节,都反映了我们对于老祖宗的崇敬,祭祀逝者,是为了很好的怀念过去,也是展望未来。如果非要用强制断掉人们的丧葬文化,恐怕最终也会得不偿失。

江西省丧葬费抚恤金标准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湖南籍老人在江西工作退休,在湖南老家去世,可以土葬吗

不可以土葬,1、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第四条: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

2、第二十条: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3、发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农村殡改管理规定

2019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文件同时明确,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不占土地或者以骨灰格位存放等少占土地的方式安葬骨灰。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国家提倡和鼓励以深埋、不留坟头的方式安葬遗体。

二、墓地纳入地方规划: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设施规划,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同时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1、耕地;

2、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3、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4、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三、生态殡葬补贴力度加大:部分地区补贴高达3000元

要推行生态安葬光有文件和口号还不行,还得拿出真金白银的诚意。2018年河北发布《石家庄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办法》,明确了区域内生态安葬的补贴细则。

节地生态安葬的奖补对象为具有石家庄市户籍的逝者,其亲属自愿在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的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不包括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

节地生态安葬减免、奖补项目和标准如下:骨灰立体安葬:在民政部门所属的殡仪馆、骨灰堂安葬的,免费提供骨灰格位,并免除寄存管理费。在经营性公墓安葬的,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的每个格位一次性补贴1000元,其他逝者每个格位一次性补贴500元。骨灰自然安葬:一次性补助每具2000元。重点优抚对象、低保对象的还可免费提供可降解骨灰容器、骨灰告别及安葬仪式。

骨灰撒散:免费提供4名以内的逝者亲属陪同撒散服务。土葬改革区自愿火化的逝者,除享受上述减免、补助政策外,一次性每具奖励2000元。

四、生态安葬省钱给补助农民还不买账为哪班?

农村殡葬改革的初衷主要就是两个:省地,省钱。省地自然不用说,平原村庄本来就是人多地少,宅基地、基本农田、公共设施用地都不够,上哪儿葬人去?所以在平原村庄经常可以看见田里树块墓碑,房子后面树块墓碑的情景。

省钱也很好理解,很多地方人死了之后,大摆白喜事,各种仪式,请客,花费相当大,很多农民本来就不富裕,为此甚至背上沉重的负担。比如棺材都是八千到两万!这可是一个农民家庭一两年的纯收入!虽然殡葬改革的初衷是好的,可是具体操作有些变形。有些地方急功近利,出现了“一刀切”甚至蛮干的情况,导致大家怨声载道。

比如贵州试点地区,网络有传言说:如果死者家属想取回亲人的骨灰得要先买公墓。再比如江西,据说通过执法从公众手里买来的棺材,进行拆解后都卖到家具厂去了。没有一套衣服能适合所有人穿,没有一套改革能同步在全国推行,所以在改革中不是怕推不动,更怕操之过急推的太快。毕竟,文化和风俗的改变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调整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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