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挨着公墓建厂,双方未达成协议僵持多年

更新时间:2023-11-22 02:56:50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50次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挨着公墓建厂这个问题,双方未达成协议僵持多年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临沂兰山区枣园镇陆庄村朱先生近日反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其家族墓地于2013年被村委承包给他人,建设厂房用了。朱先生说,他早先向12345反映,虽然得到回复,但是至今没有得到处理,他希望对方能归还墓地,并要求对方给出个说法。

墓地被圈坟墓被平

朱先生家族被占用的墓地面积约有0.3亩左右。“朱先生说,这块地用来埋葬先人已经有很多年了。

挨着公墓建厂,双方未达成协议僵持多年

据朱先生介绍,约在2013年下半年,他在路上恰巧遇见了厂方负责人,对方只跟他说了一句“把坟迁走,否则就处理了”。朱先生当时回复说,“我不会迁坟的”。

让朱先生没想到的是,几天之后他再经过墓地的时候,发现自家墓地被围了起来,工厂已经动工。有许多建筑用的木头放在朱先生家的墓地中,坟墓被夷为平地。

“这太让人无法接受了,没有经过我同意,强制性地把我家墓地围起来建设工厂,还把坟地给平了。”朱先生随后拨打了12345反映情况,“12345给回复称可以规划新的墓地,所有费用由村委承担,但现在只接到回复意见,还未得到处理。我要求对方退出我家墓地,被平掉的坟墓也要给个说法。”

村委:尽了最大努力,始终没达成一致

陆庄村的村委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朱先生的事情他们已经协调过多次,尽了最大的努力,但朱先生一方始终不肯接受处理意见,所以事情一直僵持到现在没有解决。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早在2004年村里在规划地的时候,就已经将该土地规划成厂房。“我们也公开表示过,这块地归集体所有,如需迁坟,所有费用归厂家当事人所承担。”工作人员说。

“需要建厂的时候,厂商负责人与朱先生达成协议,一共给予迁坟费2000元,但不知为何朱先生又给退回去了。后来再找朱先生协商,始终没达成一致。”工作人员说,“两年前厂子换了负责人,对方找到朱先生要求其迁坟,村委工作人员也找到朱先生,表示可以给新墓地,迁坟的费用也由厂商承担,但朱先生一再提出不合理要求,所以事情一直僵持到现在。”

律师:可向厂方主张财产损失

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王自豪律师认为,即使厂方具有合法土地使用权,也无权擅自毁损他人坟墓。

首先,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因此,拆除违法建设的坟墓由政府相关部门实施,即便厂方通过合法途径流转土地并取得土地使用权,也无权擅自毁损,厂方应通过向政府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方式处理。朱先生及相关亲属仍然可以向厂方主张财产损失。

其次,如果朱先生家族的墓地所占用的土地具有合法使用权,朱先生及相关亲属可以向厂方主张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此外,尽管“入土为安”属于传统风俗,但关于毁损墓地精神损失并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特别是农村的家族墓地普遍没有合法手续,法律也明确禁止在耕地、林地建造坟墓。因此,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OK,关于挨着公墓建厂和双方未达成协议僵持多年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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