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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村级公墓的申请报告范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更新时间:2025 08 23 11:48:07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66次

 

村民可以否占用耕地修建坟墓

在我国颁发的土地管理法中有明文规定,村民是不能占用耕地修建坟墓的。

近几年以来,国家在农村地区大力推广公墓建设和实行火葬的有关政策法规。农村地区已经杜绝了占用耕地修建坟墓的现象。有的地方还将基本农田农地中的坟墓迁出。所以,不论什么人,都不得占用耕地来修建坟墓。

私人建坟墓最新规定

1、一是规定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必须经过批准,二是对修建坟墓的地点作出限制性规定;三是对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作出规定;四是规定应当尊重少数的丧葬习俗。

2、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关于建设村级公墓的申请报告范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第六条尊重少数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农村公益性公墓怎样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公墓可以有经营性和公益性两种。经营性公墓是殡葬服务的一项设施,应由殡葬管理部门直接兴办,也可以和有条件的乡、村联办。这类公墓主要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有条件的也可以埋葬外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凡兴办经营性公墓,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从严审批,所需土地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现有的公墓,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规划等部门负责清理。需要保留的,按上述程序重新履行报批手续;不需要保留的令其停办。公益性公墓是以乡、村为单位建立的地区性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只准埋葬本乡、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不得对外经营。这类公墓应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所需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公益性公墓由兴建的乡、村负责管理,业务上受民政或殡葬管理部门指导。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审批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1、以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由村委会报所在地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2、以联村和镇为单位兴建的,直接由镇政府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公墓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所需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原则:

1、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尽量选择荒山荒坡,避开公路主干线、主要河流沿线和规划建设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居民居住区进行规划和建设,不得毁林和占用耕地。

2、坚持因地制宜,便于管理的原则。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合理布局,可以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兴建,也可以由镇或若干相邻村联建。

3、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当广泛征求村民对公墓的选址、管理和资金筹措等有关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意见。

自己找地方建墓园行不

不行,现在实行统一安置统一管理,不能乱占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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