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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废弃公墓招标公示公告 防疫期间废弃口罩处理有明确要求

更新时间:2023-11-26 06:25:47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26次

大家好,关于鞍山废弃公墓招标公示公告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防疫期间废弃口罩处理有明确要求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1、防疫期间为防止废弃口罩造成二次污染,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1月31日,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20号文件,就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处理提出明确要求。

2、对废弃口罩的收集,要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各地区、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覆盖原则,结合地区实际,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机场、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检查站、公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居民小区、镇(村)等人员密集场所明显位置设置专门收集容器(可自行设置或统一设置)。各废弃口罩收集点设专人值守或者置于24小时有效视频监控范围内。以区为单位形成口罩收集容器位置清单,要位置清晰,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

3、废弃口罩收集容器有标准。收集容器应安全密闭,设置醒目文字标识(标明“废弃口罩收集桶”字样),内设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一律不得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并在2月1日18时前将废弃口罩收集桶设置到位。

鞍山废弃公墓招标公示公告 防疫期间废弃口罩处理有明确要求

4、鼓励规范集中投放。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引导市民规范投放废弃口罩。鼓励市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84消毒水)、简易破坏(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

5、重点人群的口罩收集要严肃对待。医疗机构必须设立独立的废弃口罩回收容器,所收集到的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对于疑似患有传染病的民众及居家隔离者,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交由相应监管监护人员,送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6、各城区、开发区住建(环卫)部门要结合实际,将各收集点废弃口罩统一收集到转运点,实行“专车、专人、专袋、专时”统一收集。再由市住建局统一收运至处置单位,要设置固定路线,做到日产日清。禁止将废弃口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县(市)对各乡镇、村庄收运工作,按照本通知执行。

7、防疫期间,对非医疗机构的废弃口罩按照医疗废物处置标准实行集中无害化焚烧处理。根据日收集量,拟将市区收运的废弃口罩统一运至具备焚烧条件的公墓焚烧炉焚烧(日1吨以下)或者市殡仪馆焚烧炉焚烧(日超过1吨)。

鞍山废弃公墓招标公示公告和防疫期间废弃口罩处理有明确要求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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