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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墓需要什么手续(利用荒山建公墓怎么办手续)

更新时间:2023-10-31 11:45:55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68次

 

利用荒山建公墓怎么办手续

建设公墓需要遵循一定的手续,具体如下:

1.向当地规划局或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需要提供详细的公墓规划图和建筑设计图等相关资料;

2.向当地卫生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开展公墓建设项目的环评工作,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并经过审批;

3.完成相关设计和施工方案,在当地建设监督部门申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公墓需要什么手续(利用荒山建公墓怎么办手续)

4.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建设规划及设计方案,确保其规范、安全、卫生等方面符合要求;

5.建设完成后,还需要向当地卫生、市政管理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需要提醒的是,由于公墓建设涉及到许多的部门和相关规章制度,建议您在进行前期准备和申请时充分咨询专业人员或机构的意见,以确保顺利开展。

农村公益性公墓怎样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公墓可以有经营性和公益性两种。经营性公墓是殡葬服务的一项设施,应由殡葬管理部门直接兴办,也可以和有条件的乡、村联办。这类公墓主要安葬本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有条件的也可以埋葬外地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凡兴办经营性公墓,应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从严审批,所需土地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现有的公墓,由当地民政部门会同土地管理、规划等部门负责清理。需要保留的,按上述程序重新履行报批手续;不需要保留的令其停办。公益性公墓是以乡、村为单位建立的地区性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只准埋葬本乡、本村死亡居民的骨灰盒或遗体,不得对外经营。这类公墓应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所需土地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经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公益性公墓由兴建的乡、村负责管理,业务上受民政或殡葬管理部门指导。

坟墓占地办理哪些手续

《殡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埋葬骨灰的单人、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埋葬遗体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墓位(格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十年,逾期,墓主应重新办理手续。《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公墓墓位(格位)使用期满后,超过一年仍不办理继续使用手续的,其墓位(格位)由公墓单位收回,骨灰(遗体)集中安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社会公共墓地一次性收取墓位(格位)管理费不得超过20年。

农村坟墓占地,通常情况下,该集体成员死后,坟墓占地面积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严格的审批手续。通俗说法:“没有活人与死人争地”。

经营性公墓的审核条件是什么

建立经营性公墓,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2)符合各区县公墓设立的总体规划;

(3)经区县规划局同意选址;

(4)经区县国土局同意使用土地。

扩展资料:

1.经营性公墓审批事项

经营性公墓须经当地政府同意,在土地管理、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发改委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报省级民政部门审批。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需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民政厅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经营性公墓严禁预售、炒卖墓位、传销等违规销售活动。

2.经营性公墓税费收取

经营性公墓除了提供常规性的殡葬服务外,其公墓主要收取的费用包括墓穴管理费、墓穴租用费、建筑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并没有收取转让墓地使用权收入

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营性公墓的土地使用权是不得转让的,因而,对经营性公墓收入不能按转让土地使用权征税。但经营性公墓的地面建筑附着物部分,属于营业税法上认定的不动产,如果销售,可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合葬要什么证件

1、在八宝山革命公墓办理骨灰寄存、合葬、迁移等业务,须签署相关协议,并经革命公墓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

2、不存放骨灰的不予寄存。存入骨灰时应主动接受检查。

3、办理骨灰寄存、合葬应按相关规定选择安放位置,安放位置一经办理,不予退换。

4、骨灰合葬仅限于夫妻之间,且合葬地点为骨灰墙或墓地,骨灰堂室内禁止合葬。

5、骨灰迁出须出具原申办单位骨灰迁出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并交回《骨灰安放证》、《骨灰瞻仰证/卡》。

6、骨灰迁出,须一次性迁出全部骨灰和存放物,原安放位置不予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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