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1 18:57:57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4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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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汉中市,陕西省地级市,简称“汉”,古称南郑、兴元、梁州、天汉。位于陕西省南部,北依秦岭,南屏巴山,中部为汉中平原。辖汉台区、南郑区、城固县、留坝县、勉县、佛坪县、略阳县、宁强县、西乡县、镇巴县、洋县2区9县。汉中市因汉水而得名,自古就有“天汉”之美称。被评为中国最美十大城镇之一,被誉为“汉人老家”。汉中是长江第一大支流汉江的源头,陕南地区最大城市,是关中-天水经济区和成渝经济区的重要连接枢纽,是成都到西安的必经之地,也是两汉三国文化的主要发祥地,素有“汉家发祥地,中华聚宝盆”的美誉。那么,你对汉中的历史演变有多少了解,汉中的由来经历了多少变迁。分古代、民国时期、建国后三个阶段进行介绍:
2、一、古代:约120万年前,在汉江沿岸的今梁山镇龙岗寺地区就有古人类活动,龙岗寺遗址是我国发现的为数不多的超过100万年的旧石器时代遗存。新石器时代已有较为成熟的聚落形成,遗址今保留有一处保存基本完整的氏族公共墓地。龙岗寺古人类遗址公园的文化面貌接近北首岭中期前段,属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较早的阶段。夏代,境内有褒国。《史记·夏本纪》载:“禹为姒姓,其后分封,用国为姓,故有夏后氏、有扈氏……褒氏……”《国语·郑语》及《史记·周本纪》中均记有夏末褒国国君化龙故事。褒国地望约在今汉中地区中部汉江以北、秦岭以南一带。商代:此地属褒国(汉江以北)及古蜀国(汉江以南)。殷卜辞中有“伐缶(褒)与蜀”记载。西周先后属梁州、雍州。境内仍有褒国,为周朝“南国领袖”,又称周南(国务院公布汉中为历史文化名城,称汉中上古时期为周南)。
3、春秋战国时,汉中境内为南郑地,先后分属于秦国、蜀国。战国中期,南郑是秦蜀争夺的要地。秦厉公26年(前451年),秦国进攻南郑,蜀人一时手忙脚乱,人力粮草等补给供应不上,丢失了南郑,秦左庶长修筑南郑城。蜀人在其后的10余年时间里,不断集结兵力反攻,最后将南郑艰难夺得。公元前387年,秦国再度大举进攻蜀国,夺取南郑,《史记》中写道:“伐蜀,取南郑”,但不料,蜀国再次反攻,占据南郑。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成为日益强大的军事强国。公元前316年,秦国张仪、司马错等率军吞苴灭蜀,褒汉之地尽归秦。公元前312年,秦攻楚,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为秦初三十六郡之一,郡治初设西城(今安康市汉滨区境内)。西汉初郡治迁至西城县(今安康市汉滨区境内)。西汉元封五年(前106年),汉武帝在全国设13刺史部。汉中郡隶属于益州刺史部。东汉初郡治复还南郑县(今汉中市汉台区境内)。东汉建武元年至6年(25—30年),郡治改迁南郑(在今汉中市区)。东汉末,张鲁割据汉中,改为汉宁郡;建安二十年(215年),曹操征降张鲁,又改为汉中郡;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刘备据汉中,仍设汉中郡。三国魏景元四年(263年)魏灭蜀汉,分梁、益二州,梁州领八郡,治于南郑。晋太康十年(289年)改设汉国,不久即废。南北朝时,汉中先后属刘宋、萧齐、北魏、萧梁、西魏、北周,境内设梁州、兴州(今略阳县)、洋州(今西乡县),并侨置秦州及70多侨县。隋初,境内仍置梁、兴、洋州,后改为汉川郡、顺政郡、洋川郡。
4、唐代设梁州总管府,后改为都督府,下设梁、兴、洋、集4州;贞观元年(627年),废府设道,汉中属山南道;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山南道分为东、西两道,汉中属山南西道,道治设于南郑(汉中);天宝元年(724年)设汉中郡、洋川郡、顺政郡;后又改为梁州、洋州(今洋县)、兴州;兴元元年(784年),唐德宗避朱砒之乱,车驾幸梁州。改梁州为兴元府,道、府同治于南郑,开中国历史上用帝王年号命府名之先河,兴元府地位同于京都长安、东都洛阳、北都太原。五代十国时期,前蜀、后唐、后蜀先后据有汉中,仍设兴元府及洋、兴2州。北宋至道三年(997年)境内置兴元府及洋、兴2州,属峡西路(即“峡路”,路治夔州今重庆奉节)。熙宁五年(1072年)设利州路(川峡四路之一)及所属兴元府,治所均设于汉中。利州路辖秦岭以南、长江以北地区。南宋绍兴十年(1141年)分利州路为利州东、西两路,东路治设于兴元(汉中),西路治设于兴州(略阳);后利州东、西路几经分合。元代为了加强对四川地区的控制,设兴元路于汉中,为隶属于陕西之始。明洪武三年(1370年)改路为府,设汉中府。清代设陕安道于汉中,辖汉中府、兴安府(今安康市)。
5、二、民国时期民国元年(1912年),废陕安道。民国二年(1913年)2月,废府、州、厅制,州及厅改称县。民国三年(1914年)1月,设立汉中道,治设于南郑,领陕南25县:南郑、褒城、沔县、城固、洋县、西乡、镇巴(定远厅改名)、佛坪、略阳、宁羌、留坝、凤县、安康、岚皋、石泉、汉阴、宁陕、洵阳、紫阳、平利、镇坪、白河、镇安、商南、山阳。民国十七年(1928年),废汉中道,各县直隶于省,境内有南郑、城固、洋县、沔县、西乡、镇巴、宁羌、略阳、留坝、佛坪、褒城11县。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省在汉中设第六行政督察区,专员公署驻南郑,辖南郑、褒城、沔县、略阳、凤县、留坝、洋县、西乡、佛坪、城固、镇巴、宁强(1942年由宁羌县改名)12县。[6]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后,关中及西安解放,国民党陕西省军政机关南逃汉中。9月,汉中分设东、西两专员公署,东署驻城固,辖东6县,西署驻沔县,辖西6县,至解放。
6、三、建国以后1949年12月6日,汉中解放后,设立陕甘宁边区陕南行政区汉中分区。1950年3月3日,陕南行政公署(简称“陕南行署”)由湖北郧县迁驻南郑市,下辖商洛、两郧、安康、汉中4个分区,直辖南郑市。汉中分区,辖南郑县(政府驻铺镇)、城固、洋县、佛坪、镇巴、宁强、沔县、褒城、留坝、西乡10县。1950年5月,将宝鸡分区的凤县划入汉中,县城由凤州迁双石铺。1951年2月,撤销陕南行署,设立省政府南郑区专员公署,行政区为南郑专区,辖南郑市及南郑、褒城、凤县等12市、县。[6]1953年1月,划出宁强县的张家桥、唐家坝、孙家岭、李家坝、水田坪、黎坪、元坝子、禅家岩、五郎坝、板苍坝、小褒城、挂子山乡,褒城县的钢厂、大河坝、云河、纸房,南郑县的庙坝共17乡,设立黎坪中心区,区政府驻元坝子,直属南郑专区。1月,又将沔县的漆树坝、小河庙,房家湾3乡划入黎坪中心区。1953年6月,南郑市改由省直辖;10月,南郑专区改称汉中专区,南郑市更名为汉中市,归汉中专区辖。汉中专员公署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派出机构。1954年,四川省通江县碑坝区划归陕西省南郑县。1957年,四川省旺苍县三道乡划归陕西省黎坪中心区。1958年11月,撤销南郑县,并入汉中市;撤销佛坪县,辖区北部(秦岭主脊以北)划入盩厔县;中、南部并入洋县;东部并入石泉县;撤销黎坪中心区,辖区分别并入宁强、沔县;撤销褒城县,辖区并入沔县和汉中市;撤销留坝县,辖区北部并入凤县,柴关岭以南的江口、留坝两公社划归汉中市。此时汉中专区辖汉中市及城固、洋县、西乡、镇巴、宁强、凤县、沔县、略阳县。
7、1960年12月,凤县划入宝鸡专区。1961年8月,恢复南郑县(驻地迁于周家坪)、留坝县、佛坪县。佛坪县原秦岭以北地仍归盩厔县。1964年5月,汉中市撤销改设县。9月,沔县改名为勉县。1968年9月2日,成立汉中专区革命委员会,为一级行政权力机构。1969年1月,汉中专区改为汉中地区,行政领导机构改称汉中地区革命委员会。1978年6月,汉中地区革命委员会改为汉中地区行政公署(简称“汉中行署”),为陕西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所辖县未变。1980年7月,汉中县撤销恢复为市(县级)。1995年,汉中地区辖汉中市及南郑、城固、洋县、佛坪、西乡、镇巴、勉县、宁强、略阳、留坝。1996年2月21日,国务院通知,撤销汉中地区以及县级汉中市,改设为地级汉中市,6月6日,正式对外办公,7月18日,庆祝召开地区级汉中市成立大会。原县级汉中市改为汉台区(县级)。2017年8月28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调整汉中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7]10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下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汉中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陕政函[2017]170号]),同意撤销南郑县,设立汉中市南郑区。南郑设区后,以原南郑县的行政区域为南郑区的行政区域,南郑区人民政府驻汉山街道西大街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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