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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公墓拆迁相关政策?宣威市活人墓拆除及

更新时间:2023-11-15 08:11:55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23次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2020公墓拆迁相关政策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宣威市活人墓拆除及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1、为引导群众改变旧俗治丧思想,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观念,自觉抵制封建迷信丧葬行为,树立节俭、文明殡葬新风,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奠。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宣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拆除活人墓及“三沿六区”综合整治工作,相关政策如下。

2、一、什么是活人墓?拆除活人墓的法规依据及活人墓拆除时限。

3、活人墓是指给健在的人建造的墓位。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禁止在公墓外修建活人墓。违反规定修建的活人墓,由墓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强行拆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活人墓及“三沿六区”综合整治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0〕59号),通知要求在2020年6月10日前拆除宣威辖区所有活人墓。

2020公墓拆迁相关政策?宣威市活人墓拆除及

4、二、什么是“三沿六区”?“三沿六区”专项治理的法规依据及专项治理时限

5、“三沿六区”:“三沿”即: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六区”即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和开发区、坝区。根据《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一:

6、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安埋遗体、建造坟墓:

7、(一)耕地、有林地;(二)水库、河流、湖泊、引水渠堤坝200米内和水源保护区;(三)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及其规划区和文物保护区;(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地界内;(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

8、在上述区域内已有的坟墓,除因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予以保留的外,其余的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具体期限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云政办明电〔2020〕16号)、及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活人墓及“三沿六区”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发〔2020〕59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分类施策、统筹推进”的原则,通过宣传教育、调查摸底、集中整治、检查验收、常态巡查等多种措施,依法推进活人墓及“三沿六区”范围内的裸露坟墓、大墓(骨灰入土安葬的单人墓或者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超过1平方米,遗体入土安葬的占地面积单人墓超过4平方米,双人合葬墓占地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墓位)、豪华墓(墓主体及周围修建装饰物的墓位)的综合整治。通知要求在2020年10月31日前通过植树遮蔽一批、生态改造一批、搬迁拆除一批完成“三沿六区”范围内裸露坟墓、大墓、豪华墓、散埋乱葬坟墓的综合整治,实现“三沿六区”可视范围见树不见墓的阶段性目标。

9、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委会干部、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带头作用;干部带头把直系亲属建有的活人墓拆除,带头治理“三沿六区”范围内直系亲属坟墓或家族坟墓;引领村(居)委会干部、村小组长、村民代表自行拆除直系亲属建有的活人墓,自觉治理“三沿六区”范围内直系亲属坟墓或家族坟墓;组织引导群众自觉拆除活人墓,自觉参与“三沿六区”治理工作。引导群众改变旧俗治丧思想,树立科学文明的殡葬观念,自觉抵制封建迷信丧葬行为,树立节俭、文明殡葬新风,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奠。

10、四、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问责

11、在推进活人墓拆除及“三沿六区”治理工作中,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的将按照《曲靖市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问责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12、《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妨碍殡葬管理工作,聚众闹事或者侮辱殴打管理人员,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好了,关于2020公墓拆迁相关政策和宣威市活人墓拆除及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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