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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开发墓地政策怎么写(私人建坟墓最新规定)

更新时间:2025 08 12 09:33:01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40次

 

私人想开墓园可行吗

是不可以的,目前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无法开发墓地,我国的公墓经营没有对个人开放。现在的公墓主要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公墓,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靖城镇公墓政策

公墓管理政策如下:

1、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2、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私人开发墓地政策怎么写(私人建坟墓最新规定)

3、公墓墓志要小型多样,墓区要合理规划,因地制宜进行绿化美化,逐步实行园林化;

4、未经批准,公益性公墓不得对外经营殡仪业务,经营性公墓的墓穴管理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墓穴用地要节约;

5、革命烈士公墓、知名人士墓、华侨祖墓、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和回民公墓以及外国人在华墓地的管理,按原有规定执行;

6、严禁在公墓内建家族、宗族、活人坟和搞封建迷信活动;

7、公墓单位应视墓区范围的大小设置公墓管理机构或聘用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墓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墓地应当保持整洁、肃穆。

私人建坟墓最新规定

1、一是规定设置农村村民公益性墓地等殡葬设施必须经过批准,二是对修建坟墓的地点作出限制性规定;三是对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作出规定;四是规定应当尊重少数的丧葬习俗。

2、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

第六条尊重少数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大家好,请问私人建陵园手续好办吗

私人是可以筹办经营性公墓的,但现在兴办经营性公墓审批很严格,很多地方都已停止审批。如果当地允许的话,可以参考下面的规定。

申办条件

(1)经营性公墓应由县(市)民政部门直接兴办和管理,民政部门兴办有困难的,也可以与单位或个人联办。

(2)符合公墓建设规划。

(3)符合当地城镇总体规划。

(4)选址不在禁坟区内,即禁止在铁路、公路(国道、省道)、通航河道两侧、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耕地、风景名胜区、开发区、住宅区、森林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内新建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或者其他坟墓。

(5)使用荒山、荒坡等非耕地或不宜耕种的瘠地。

二、陵园的申办程序

(1)公墓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必需的证明材料;

(2)民政部门采取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形式并根据总体规划对申请事项进行初审;

(3)初审同意的,报同级计划、土地、建设、林业等部门审核;

(4)上述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审核意见后,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汇集有关材料,提出审核意见,并书面报省民政部门;

(5)省民政部门批复同意后可以兴办或扩建;

(6)公墓竣工后,由省民政部门和公墓所在地参与公墓建设审批的部门以及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的,由设区市的民政部门发给《公墓服务证》。

三、陵园的申办期限

(1)县(市)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初审决定的,经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向申请人出具《延期通知书》,告知延长期限的理由。

(2)民政部门初审期间,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以上期限内,但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申请人。

(3)民政部门应当自公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公墓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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