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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公墓运营方案设计(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更新时间:2023-08-20 13:35:49 作者 :庆美网 围观 : 123次

 

鞍山合法公墓有几家弘莲是合法公墓吗

鞍山市隆福陵园,鞍山市千山区弘莲公益性公墓,鞍山市莲花公墓,海城市长安福园公墓。1、鞍山市隆福陵园位于鞍山市千山风景区内,经官方查询是一个合法经营的公墓。2、鞍山市千山区弘莲公益性公墓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镇,经官方查询核实是一个合法经营的公墓。3、鞍山市莲花公墓位于鞍山市千山区大孤山镇下石桥村,是一个被官方核实的合法经营公墓。4、海城市长安福园公墓位于辽宁省海城市东响村,是一被官方进行核实的合法经营公墓。

弘莲公墓于2月28日经千山区民政局批准,省民政厅同意颁发具有合法手续正规的公益性公墓,是树葬。

行政划拨土地可以建经营性公墓吗

行政划拨土地只能建公益性公墓,不可以用来建经营性公墓。

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办法

公益性墓地使用人对墓地穴位只享有使用权,不得转让或买卖墓穴(格位)。

公益性公墓运营方案设计(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在公益性公墓内安葬(安放)骨灰,公墓管理单位应当与办理人签订骨灰安葬(安放)协议,并一次性缴纳管理费用。缴费期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

期满仍需保留墓穴(含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的,公墓管理单位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使用人办理续期手续,使用人继续使用或自愿迁移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办理续租或迁出手续。期满1年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墓管理单位应当书面或者电话通知使用人,无法联系的,应当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公告,公告满7日仍不办理的,按无主墓处理。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哪些手续

审批备案,具体情况如下:

1、以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由村委会报所在地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

2、以联村和镇为单位兴建的,直接由镇政府报县民政局审批,县民政局审批后报市民政局备案。公墓建设用地审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到民政局办理手续所需的材料:

(一)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申请报告书》;

(二)可行性报告;

(三)规划部门批复文件;

(四)国土资源、林业等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五)地籍证明,筹建墓地的位置、地形地貌图;

(六)其他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原则:

1、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应尽量选择荒山荒坡,避开公路主干线、主要河流沿线和规划建设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居民居住区进行规划和建设,不得毁林和占用耕地。

2、坚持因地制宜,便于管理的原则。

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要合理布局,可以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单位兴建,也可以由镇或若干相邻村联建。

3、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当广泛征求村民对公墓的选址、管理和资金筹措等有关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意见。

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

湖南省目前已经出台了《》。原因是为了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墓地管理,促进农村文明和谐发展。根据该办法,农村公益性公墓应当明确位置、规划和建设标准,确保建设符合环保、节能、安全、健康等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此外,公墓还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明确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制度,强化管理,确保公墓安全有序运行。因此,该办法的出台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范建设和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对增强农民合法权益和促进农村文明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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